编者按:岁末年初,一场来势汹涌的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里,总有人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为缓解基层疫情防控压力,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深圳司法行政人挺身而出,积极到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值守、排查人员、法治宣传、解决企业依法复工难题······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为基层依法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用法治助力企业向春天挺进
深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 郭慧娟
深圳是一个四季模糊的城市,很难让人体会到北方冰雪消融后绿叶红花枝头俏,报告春来到的喜悦。然而,庚子年年初的一场疫情,却让每一个深圳人、深圳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冬”的萧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时,各大中小微企业,纷纷迎来了“分级分类、有序复工复产”的春之序曲。
郭慧娟指导企业办理惠企政策
“我可以让园区减免租金吗?”从3月3日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开展企业复产复工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先后走访了19家企业,听到最多最殷切的一问就是这一句。企业最大的成本开销有两项,一是租金;二是员工工资。我们走访的企业中,除山姆会员店、盒马鲜生等民生超市外,其他的餐饮、制造业等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量下降得非常厉害。以圣丰壹号酒楼为例,3月4日复工以来每天大概营收为1000元,几乎举步维艰;另一家规模以上的医药检测企业,去年同期的订单是200万,而今年只有10多万。更别提一些只有1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几乎都是复工未复产。
我们走访的企业承租的物业,基本上都属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所有。他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政府并无权通过行政管理手段予以直接干预。我市的“惠企十六条”中第二条也提及“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为此,在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后,我们建议企业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不可抗力为与出租方友好协商。
同时提醒企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向出租方提出诉求,否则,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走访朗文实业的时候,我们很欣喜的发现,这家研发生产农业智能补光系统的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两手抓方面的举措特别过硬。成效也十分良好。但在我们调研完毕准备离开时,其负责人十分犹豫地提了这么一个问题:“道路封闭,大货柜车进不来,应该怎么办?”
现场调研处理市政道路不当封闭问题(郭慧娟左三)
在实地查看了被封闭的龙腾一路岔路口后,我们发现,这是一条穿城中村而过的市政道路,两旁有几家临街的铺面,而楼上的住户主要是通过城中村入口处的检疫卡点进出。为此,我们立即联系了设置路障的社区工作站,告知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在突发紧急事件的情况下,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封闭市政道路。即便事急从权,也应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完成现场评估后,社区工作站即时组织了清拆队伍,恢复了该条道路的通行,顺利帮助企业解决了货柜车辆进出难题。“企业复工后,如果有员工发生疑似或者确诊,是否要承担责任?”在走访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对此提出疑虑。毕竟,千防万防,也防不住员工在哪儿出现纰漏。事实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疫情发生时,企业、园区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等防控主体责任,否则将根据第六十四条承担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和罚款的后果。
此外,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因此,我们对企业进一步做了相应的法律宣讲,并告知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确保依法严格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样,如果企业、园区能够证明员工出现疑似或者确诊责任并不在企业和园区,即可依法予以陈诉、申辩或者寻求法律救济。企业动,则经济兴。作为市委派驻街道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队伍中的一员,通过深入到企业、园区,我看到了一些艰辛,也看见了一些希望。
都说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但实际上要抓好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这“两难”问题,其艰辛是可想而知的。有企业和我说:“谢谢你们的到来,谢谢政府的同舟共济,让我们在还有口气的时候能够更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我也很荣幸,能以一个司法行政人的身份,投身于这个“战场”。在这个过程中,多少次站在天平大厦,望着这座城市的夕阳西下时,我所思考的,我究竟为什么而存在、为什么而奋斗的答案,也便跃然纸上。
编辑 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