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云审理”玉石走私案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袁小燕 文/图
2020-03-17 12:54

“现在开庭!”3月17日上午10点,随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审判长赵骞敲下法槌,一宗玉石走私案的“云审理”正式开始。

审判庭里,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都不在现场,全程通过“粤公正”小程序网上参与庭审,整个法庭只有三位法官和一位书记员。

庭审中,公诉人表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间,陈某强(已判刑)走私玉石毛料团伙在缅甸玉石公盘上以某通利公司的名义接受玉石货主的委托,将货主竞拍所得的玉石毛料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入境。

被告人郭某河系陈某强走私玉石毛料团伙的货主之一。郭某河于2011年3月参加了缅甸玉石公盘,竞拍中标两份玉石毛料。为牟取利益,郭某河将这两块玉石毛料以包税形式委托陈某强的某通利公司运输报关,未向海关如实申报玉石毛料的交易价格,并在国内加工销售。

2018年10月29日,被告人郭某河主动向黄埔海关东莞缉私分局投案。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郭某河偷逃应缴税款共计35.081642万元。案发后,郭某河向侦查机关退缴违法所得18万元,随后向法院预缴罚金17万多元。郭某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耗时33分钟的“云审理”结束后,该案择日宣判。

承办法官何颜宇表示,疫情期间,东莞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也丝毫不能放松。“不管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选择‘云审理’这种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人群聚集,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袁小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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