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紧跟城市建设领域的新法动向,8月3日下午,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学习培训活动。
《条例》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全文分为八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规划和标准、出行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信息技术、法律保障等层面提出无障碍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无障碍建设的法规政策体系,为有需要者在出行、交流、获得社会服务等方面营造便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该《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
经过此次培训,相关科室深入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把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将在后续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建设中积极践行无障碍城市理念:
一是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既有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二是在项目规划阶段,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充分衔接市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划无障碍设施明确无障碍住房、无障碍停车位等建设要求;
三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报送无障碍设计内容,否则不予办理;
四是对于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并优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需求。
此次培训学习有助于规划工作者快速适应规划新形势和落实新要求,对于后续更新项目的规划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无障碍城市标杆。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