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区放权,千万不能带来机构臃肿的副产品。”评议组成员、南山区政协委员马琳洁呼吁。27日的专题民主评议会上,评议组对深圳强区放权改革继续推进建言献策。
12月27日,郭万达代表专项评议一组作小组评议发言。
厘清下放事权范围全链条精准放权
委员们建议,强区放权改革关键是要厘清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权责。市直部门不能为下放而下放,更不能只放事务和责任不放权力,要把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到位。因此,既要强化市直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其统筹规划、政策标准制定以及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又要强化区级政府对辖区的行政权责,提高基层的执行力,各区不能只盯着有利益的事权,而推卸本应承接却有较大责任的事权。
委员们认为,需下放事权的市直部门应成立工作组,厘清事权的“专业性”和“非专业性”,实施精准协同放权,确保双向畅通、衔接顺畅。同时,市委市政府应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确保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关联度大的审批事项“全链条”下放。
人随事走但要防止机构臃肿
在强区放权改革中,各区人员匮乏问题突出。为此,委员们建议要确立“编随事转、人随事走”原则,向区级政府下放与事权相匹配的人员和编制,进一步提高区级政府承接事权的能力,确保下放的事权接得住、管得好。
但委员们也建议,必须警惕以此带来的机构臃肿。委员们认为,除了专业性强的事权下放同时应当配套下沉专业人员到区里外,可通过培训和挂点挂职等多种方式,帮助各区解决困难、共渡难关。另一方面,委员们建议要加强培育社会组织,助力强区放权改革。
承接了更多事权,财政缺口大,怎么办?对此,委员们建议,要实现“费随事转”,即强区放权要同步配套财政资金。建议以此为契机,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提升区财税分成比例,并向财政缺口较大的区适度倾斜。
第三方持续动态评价强区放权工作
强区放权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针对当前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尽快出台改革总方案,加强事项下放过程、程序、交接方式等设计和监督。
委员们认为,下放权力时给各区一个适应期,平顺过渡,避免造成管理真空。与此同时,应设置行之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应将市直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着力打造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应通过第三方评估,持续动态地对强区放权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科学、客观的评价。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