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对一名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正 王曼文
2020-03-05 20:13
摘要

小俊是一名刚满17岁的未成年人,去年5月,他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今天,我们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你宣告不起诉决定……”3月3日上午,南山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少波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对附条件被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小俊宣告不起诉决定。

小俊是一名刚满17岁的未成年人,去年5月,他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本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考虑到小俊是初犯,且情节轻微,该院决定对其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在六个月的考察帮教期间,小俊一直跟父亲在外地老家生活,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即将按期结束考察。为保障其诉讼权益不受疫情影响,南山区检察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小俊宣告不起诉决定。

此案由该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周少波副检察长办理,他与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负责帮教工作的司法社工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后,依照法律程序,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教育被不起诉人务必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同时,告诫其在疫情期间要遵守所在社区的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加强自我防护,确保平安、顺利度过疫情。

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不起诉宣告,既避免了人员集中,又保证了特殊时期检察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疫情发生以来,南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预案,一方面,加强对司法社工帮教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整帮教方案,另一方面,运用电话、视讯等互联网技术听取意见、进行宣告、追踪帮教等,确保疫情防控与有效办案两不误,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正 王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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