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首宗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现场保全公证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2020-03-03 19:28
摘要

2 月 28 日,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接到深圳市某全球供应链公司证据保全公证申请,称该公司采购的一批防疫物资可能是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病人谎报瞒报病情和行程,不良商家哄抬物价,不法分子利用疫情进行诈骗,还有防疫物资售假造假。2 月 28 日,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接到深圳市某全球供应链公司证据保全公证申请,称该公司采购的一批防疫物资可能是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这是深圳市公证行业参与的第一起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打击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现场多形式并举的证据保全公证。

据了解,疫情之初,该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发挥其全球供应链优势,为全国采集并输送口罩、防护服等重点防疫物资。该公司代表称:" 为了尽快把防疫物资采购到位并火速送达疫情发生地,员工加班加点,公司自掏腰包采购、运输,多少钱买就多少钱卖,完全是公益行为。" 其中一个订单以高出市场相当多的价格购买了一万套防护服,对方发来的居然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 " 三无产品 ",有的防护服上还有污点、有的防护服上面还印有其他公司的名标,甚至有的还印有责任人名字。

▲公证保全。

公证员获悉情况后,当场制定出包括保全微信采购的聊天记录、现场货物现状、货物抽样送中国检验认证机构检验过程的一系列保全方案。方案在征得申请方同意后,公证员与当事人一同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工作,并于当天完成了全部的保全方案。

防疫物资的质量意味着生命,尤其是用于一线医生的防疫产品。为此,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于 2 月 25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中强调,要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及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等违法犯罪。公证处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其沟通、服务、证明、监督等职能,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对因采购涉嫌假冒伪劣防护物资而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既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又提振了企业复工复产信心。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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