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和解,解锁执行战“疫”新方式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吕静
2020-03-02 22:18
摘要

2月27日上午,宝安区人民法院松岗法庭大院空地处,一场露天的调解正在进行,双方当事人在“安全”距离内进行调解。

2月27日上午,宝安区人民法院松岗法庭大院空地处,一场露天的调解正在进行,双方当事人在“安全”距离内进行调解。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陈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温某诉至法院,在深圳市中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生效后,陈某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8月,宝安法院依法受理立案,由于案件所涉标的较大,而立案后仅通过执行系统冻结划付5万余元,扣除优先支付费用后,申请执行人受偿1万余元,案件一度进展缓慢。

今年1月,承办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执行人温某到松岗法庭进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本息合计债权为400万元。当日,被执行人在和解现场支付40万元,并约定剩余款项分28期支付。原本该案执行按照此前达成的和解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款项支付完毕即可,但在2月25日,该案又有了新的进展。

当日,温某到法庭提出新的和解方案,拟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同时请求减少债权金额。承办法官随即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陈某,经沟通后,陈某表示有意达成和解,但对于债权金额的确定仍需进一步协商。因疫情原因,双方此时开展调解各方聚集时会有安全风险,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确有面谈调解的需要。经商议,决定将调解场地设置在法庭大院的空地上,让当事双方在合理安全的距离内进行调解。

2月27日上午,双方如约而至。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新的和解方案,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300余万元了结此案。当日上午,该案调解成功,当日下午,被执行人便已履行完毕,案件在这个特殊时期,以特别的方式顺利执结。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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