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疫情期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通报,总体来看,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据悉,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制定应急监测方案,组织对在用的全部28座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开展应急监测,保障疫情期间水环境质量安全。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在常规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监测。
截至2月26日监测结果表明,28座重点水库水质活性氯均为未检出,生物毒性均为无毒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
2月17日-21日监测数据显示,全市310条河流中,地表水Ⅴ类及以上163条,占比52.6%,劣Ⅴ类46条,占比14.8%,101条不具备监测条件,占比32.6%。劣Ⅴ类水体较2019年底减少30条,地表水水质总体持续改善。
编辑 许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