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力打造红色品牌,广东积极推进红色资源领域立法工作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司宣
2021-07-16 11:06

广东省司法厅16日消息,2021年以来,广东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发挥政府立法的重要职能部门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红色资源领域立法工作,切实以法治力量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以高质量的立法成果庆祝建党百年。

据了解,广东省司法厅积极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协调,推动将《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为广东省革命遗址的研究、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注重统筹全省红色资源保护的立法需求,增强相关立法工作的全局性与系统性,加强对各地红色资源保护立法的技术性指导和立法培训。

各地市司法局将发掘、保护、利用本地革命史迹与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充分结合,运用和提升好党史学习成果,积极推动将红色资源保护相关立法项目列入本地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

云浮市司法局积极会同主管部门提前谋划,推动《云浮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韶关市司法局推动《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潮州市司法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部署,严格依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高质量、规范化推进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高质、高效、有序保障《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出台实施。

各地市司法局加强调研论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充分保护和利用本地红色资源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广州市司法局结合当地红色资源实际情况,将立法项目《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与2021年度法治课题(一级)研究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实证研究,注重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具体举措,同时主动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就革命史迹的定义、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及保护措施等重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潮州市司法局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的起草小组,先后参与起草动员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评估会,并分别到饶平县、潮安区、湘桥区召开立法听证会,多形式、广途径地听取各相关职能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立法实用管用、解决突出问题。韶关市司法局主动提前介入第三方起草工作流程,提供立法思路和业务指导,并对项目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重要制度内容等进行了研究讨论,有效保障项目的起草质量和水平。

省司法厅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统筹全省革命遗址保护立法需求,参考各地立法实践,对红色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场馆与配套设施、革命遗址的开放、陈列展览、红色旅游、红色文化宣传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较为全面地体现了革命遗址合理利用的途径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重点突出广东地方特色,力求全面规定和亮点突出相统一。

各地市司法局结合实际,针对本地红色资源的优势特点,在参与地方立法中推动突出本地特色。如潮州市司法局结合潮州特有红色文化资源和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在立法中规定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原则,明确将全市红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名录管理,设置保护单位标志,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组织、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旅游品牌,推出以“潮州七日红”“茂芝会议”“饶平苏区县”“左联潮州英杰”“地下交通线”“凤凰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村”等为主题的研学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云浮市司法局立法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推动用活用好红色资源,重点将该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和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进行固化提升,有效推动革命老区镇经济社会发展,凸显了政治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如参考云浮市烈士陵园依托“三旧改造”建设项目,按3A级景区标准,改造为集红色基因传承教育、运动锻炼为一体的红色教育基地;参考罗定长岗坡渡槽红色遗址以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打造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基地;参考郁南桂河革命历史纪念馆以红色文化融入自然景观、历史景观和乡村振兴产业的红色、绿色、特色三色融合,打造当地最美古村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

(原标题《法治助力打造红色品牌,广东积极推进红色资源领域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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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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