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杂物间引火灾 房东被刑拘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黄钦强 文/图
2016-11-25 00:54
摘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就发生一起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涉案房屋的房东被刑事拘留。

电动车使用和停放不当引发火灾,这样的事故已发生过多起,然而还是有人不以为意,最终因此尝到苦果。近日,深圳市宝安区就发生一起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涉案房屋的房东被刑事拘留。

11月20日凌晨4时41分许,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一出租屋杂物间起火。凌晨5时10分许,火被扑灭。经查,起火房屋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9辆电动单车、3辆自行车及若干杂物被烧毁,无人员伤亡,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300元人民币,起火原因是电动车电池故障。目前涉案房屋的房东胡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火

起火出租屋内一片焦黑。

据调查,该栋出租屋的门口就贴着一张内容为“吸取8.29教训 严禁室内充电和停放电动车”的公告,但房东及实际管理人胡某却熟视无睹,并抱有侥幸心理,将一楼西侧只有10平方米的狭小房间供租客停放大量电动单车,造成存放的电动单车电池故障自燃。胡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面临检察机关的指控。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广大出租屋房东,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醒市民,严禁电动单车在室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一时的麻痹大意换来的必定是生命财产的损失和法律的严惩。

编辑 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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