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对12个省市开展水产品检查
2016-11-2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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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对象包括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称,总局将于近期在部分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检查主要是针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

检查内容包括,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

此外,还要检查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主要针对近年来部门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实习编辑  木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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