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3 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积极落实医疗保障"两个确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疫情防控医保专项预付金 1.14 亿元。
市医保局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该局第一时间落实医疗保障"五个全部"专项措施,全部药品和诊疗、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全部治疗过程费用、全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部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并单列结算,并率先将发热门诊的核酸检测、胸部 CT 等筛查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在此基础上,市医保局采取拨付医保疫情专项预付金的方式,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保障医疗机构经费充足,心无旁骛做好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市医保局已向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分 3 次拨付 4005 万元,用于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向深圳市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等 21 家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分 2 次拨付 4375 万元,用于发热门诊核酸检测、胸部 CT 等筛查和留观病例诊治;向全市 604 家社康医疗机构拨付 3020 万元,用于开展转诊、社区防控。
市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视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大医保专项预付支持力度,确保医疗机构无经费顾虑。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