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
10月28日,前海法院主审法官彭亮主审一宗涉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这是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宗案件。
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本案各方当事人在涉案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适用香港法。通过前海法院调对接中心平台,在港籍调解员主持下,当事人适用香港法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采纳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确认本案调解协议的事项不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法院对本案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彭亮说。
前海法院案件审判。
前海法院审判事务处调研信息中心负责人孙普介绍说,前海法院主要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这些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3%,其中金融案件占了一半。目前,前海法院受理的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案件30件,除部分撤诉外,在审案件26宗。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选择适用香港法,同时有一宗选择适用日本法。“这个数字可能不算高。但要知道,去年全国法院审理的适用域外法案件不过百来宗。”孙普表示,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作出,将增加香港籍、外籍当事人在前海投资创业的法治信心。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