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第二轮督导检查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莞安宣
2020-02-16 10:02

2月15日,东莞市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第二轮督导检查,本轮督导检查的对象是已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燃气、有限空间、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时间将持续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

根据工作部署,对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将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期间是否在岗在位,企业是否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复工复产前是否落实“六个一”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安全管控方面,将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危险作业前是否开展了风险分析,评估安全作业条件,严格落实安全审批制度,做到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对防疫消毒酒精是否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做到使用酒精消毒时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

重点设施设备和场所安全管理方面,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燃气管线、油烟管道、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

据了解,连日来,东莞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2月10日—14日,大朗应急管理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1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家具饰品生产企业、3家轻工企业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现象。

其中,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疫情防控员工排查不到位、疫情防控设施物资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家具饰品生产企业存在疫情防控员工排查未建立一人一档、设施物资未建立台账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其余3家企业也分别存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不完善、未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等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现象。对此,执法人员要求上述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确保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安全培训不到位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编辑 康佳楠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莞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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