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在百所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万人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2-15 21:11
摘要

2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在全省至少2所本科高校和30所职业院校、6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万人;推动10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到2021年,推动全省开展各类家政服务培训40万人次以上。其中,省总工会牵头推进实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每年培训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省妇联依托巾帼家政企业和培训机构,配合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每年培训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商务厅等部门,通过院校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每年组织培训从业人员18万人次以上。

《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到2021年,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要建立市级示范基地不少于10家,其他地级市不少于6家。全省建设至少50家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并按规定给予奖补。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实施意见》要求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珠三角地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市可在省统一的社保补贴政策基础上提高补贴比例。鼓励支持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集体宿舍,园区配建的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含非员工制企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鼓励集中配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通过市场租房居住。

《实施意见》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且具备条件的星光老年之家、日托中心、社工服务站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家政示范社区。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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