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案件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借疫情诈骗等犯罪,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其中三人并处罚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依法从快从严审理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截至2月12日,全省法院累计受理此类刑事案件20件,分别按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以视频方式及时公开开庭审理,仅2月13日即开庭审理并宣判8件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广东各级法院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典型案件的发布彰显了广东法院依法严惩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
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