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珠海市企业必须在符合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全生产到位和信息报送到位等7个条件后方能复工复产。
在防控机制到位方面,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在员工排查到位方面,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建立“一人一档”分类筛查机制,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明确14天观察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现仍滞留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应要求其暂缓返岗。
在设施物资到位方面,企业要落实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全员佩戴口罩上岗,为不具备自我隔离条件的员工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在内部管理到位方面,企业要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要加强人文关怀,保障员工权益,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在宣传教育到位方面,企业要制定企业员工“全覆盖”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方案,大力宣传及普及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的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意识。
在安全生产到位方面,企业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公司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在信息报送到位方面,企业要及时、准确、如实地上报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人员排查、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与疫情有关的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通知》要求,在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珠海市各区应全力支持和组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企业完成报备手续后鼓励并支持其尽快恢复生产。其他各类企业由各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组织企业开展报备工作,并在2月9日24时后有序安排复工复产;涉及跨区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协调。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