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企业最高可享100万元用工补贴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2-08 12:35

2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下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政策意见》内容内容包括劳动用工补贴、科技项目攻关、贷款贴息补贴、贷款风险共担、个人金融业务保障、租金减免优惠、税费减免、税费延期缴纳、进出口业务支持和应急公共法律服务等10项。

《政策意见》提出,珠海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企业岗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员工正式返岗期间,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具体政策由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符合珠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或对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以及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的,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给予贷款企业50%政府风险分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意见》强调,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支持的项目,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科技攻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研发、生产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纳入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和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推广,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编辑 康佳楠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