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猎5年!大鹏南澳查获一批非法捕猎兽夹

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2020-02-04 16:32
摘要

对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755-23737770向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报告。

记者2月4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获悉,日前,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与森林分局东部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在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林区查获并清理出用于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野猪兽夹11个。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该行为涉嫌违法,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深圳市政府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通告明确: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为永久禁猎区域。上述区域之外的我市其他区域为期间禁猎区,自2019年12月18日起到2024年12月17日止禁猎,禁猎期5年。

二、禁猎期间,禁猎区内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

三、禁猎物种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和保护工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邮政、民航、海关等单位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五、因科研、救护、人工繁育、国际交流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必须依法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

六、禁猎期间如因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依法对禁猎物种作相应调整,并采取应急措施。

七、公民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义务,对发现非法猎捕或杀害陆生野生动物、侵占或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检举和控告电话:110、83299110。

八、违反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持续强力督导,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等工作,森林公安分局与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连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餐饮市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林区、山边农家乐等场所人工繁育单位、市场经营场所、动物园、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单位等严格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布养殖场疫源疫病防控及日常消毒指引,对巡视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建立直报、采样、送检和无害化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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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热线

对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755-23737770向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报告。

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平台,或者深圳市森林公安机关0755-83299110举报。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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