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最严厉野生动物管控措施!3人违法交易野生动物被刑拘

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2020-02-01 16:25
摘要

截至目前,广东已有3人因违法交易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多人正在立案查处中。

记者2月1日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广东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截至目前,广东已有3人因违法交易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多人正在立案查处中。

广州市白云区查获一农贸市场档主非法经营三有保护动物

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根据广东自然资源系统、广东林业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疫情期间,各地迅速设立防控工作机构和队伍,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严格监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拒食野生动物 树立饮食新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观。

广州市白云区查获一农贸市场档主非法经营三有保护动物

建立完善林业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网络。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日报制度,充分发挥好阵地平台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疫情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及时发布权威消息,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广东省林业局疫情防控专家组日前组织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的专家,为全省动物繁育场所和养殖场的防控措施、公众健康防护措施的指引、针对野生动物携带病毒情况的调查和溯源等问题,提出科学建议,制定指引方案。

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

广东省林业部门要求,疫情期间,全省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展演景区全部闭园,同时要有效劝阻群众进入野生动物出没区域。

加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内不得组织任何聚会或群众性活动。加强野外巡护巡查,监督进山人员活动范围及活动形式,防止在辖区内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有效劝阻群众进入野生动物出没区域,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

深圳联合执法部门向档主发放告知书

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执法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检查,加大对非法猎捕、运输、买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入粤交通要道的各地要重点管控打击利用交通工具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行为,加强野外的巡查摸排,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区域的检查,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全省气候干旱趋势没有改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广东省林业局要求各地持续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火源管控力度,保持林区进出道口、景区入口防火检查力度,杜绝人为火源引发火灾。继续保持防火宣传密度,筑牢森林防灭火的人民防线。继续提升应急值守强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配合做好组织扑救工作。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执法行动

连日来,广东各地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执法行动,出动数万人次巡查集贸市场、酒楼、餐馆等单位。截至目前,全省没有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等重大异常情况。多人因违法交易野生动物被从严查处:

1月31日,根据媒体曝光,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在白云区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查获档主信某、彭某非法经营受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143个,其中水律蛇78条、舟山眼镜蛇18条、眼镜王蛇10条、榕蛇5条、水鸡32只,非保护类的鳄鱼龟、甲鱼等一批,行政立案件查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局检查东部华侨城景区

1月29日,韶关市曲江区在罗坑镇查获某农场经营者刘某军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白鹇2只,对刘某军依法刑事拘留。

1月29日,翁源县在官渡镇查获某农庄老板刘某非法收购白鹇2只(活体),对刘某依法刑事拘留,将2只白鹇查扣转交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1月30日,翁源县在龙仙镇查获一酒窖店老板邓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蛇并浸酒,对邓某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深圳森林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多宗。其中,查获辉记海鲜酒楼无证经营动物榕蛇18.5公斤,查获小刺猬1只移交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查处的所有活禽均进行无害化处理。

【读特新闻+】

1.对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755-23737770向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报告。

2.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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