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村(社区)要实现“四个全覆盖”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张伟敏
2020-01-30 11:29

村(社区)要实现“四个全覆盖”:防控工作全覆盖、宣传全覆盖、排查全覆盖、整治全覆盖!1月30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村(社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通知》就此提出了三点要求。

其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工作岗位,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

各地民政部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指导村(社区)履行疫情联防联控责任,切实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作用,指导村(居)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坚守工作岗位,在当地党委、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下,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党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物业服务人员等组成疫情防控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值班值守,严密防控、严防死守,落实片区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

其二,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做到“四个全覆盖”。

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采取措施,筑牢联防联控防线。

一是实现村(社区)防控工作全覆盖。村(社区)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对村(社区)、楼栋(村民小组)、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实现村(社区)宣传全覆盖。利用村(社区)黑板报、标语、公示栏、LED电子屏等阵地,广泛宣传预防知识,通过下发《告疫区来粤人员健康提示书》、《社区居民通知书》、张贴公开信等渠道,提升居民群众防控意识,引导居民群众不参与群体性活动,节日期间提倡短信微信拜年,不互相走动,婚丧嫁娶实行报告制度。借助村(社区)微信群、公众号、QQ群、智慧社区等资源平台,在宣传预防防控知识的同时,建立村(社区)联防防控网络。

三是实现村(社区)排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和村(居)民小组及党员作用,发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优势,动员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楼门栋长等自治组织成员和物业企业,对居民院落、生活小区、辖区单位、商业企业等进行地毯式逐户摸排。特别是从疫区来粤人员、发热发烧人员、与确诊病例紧密接触人员等进行重点排查,逐人造册登记,实施24小时监测。

四是实现卫生整治全覆盖。要落实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卫生消毒、开窗通风;加强对村(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动员村(社区)驻地单位和小区物业企业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社区)环境干净整洁;引导教育居民群众做好家庭卫生整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定时开窗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新鲜;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不吃生冷和野味食物,保障食品安全;村(社区)购买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护用品,以备急需,确保自身安全。

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报告制度,发挥村(社区)防控基础作用。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要求,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工作机制,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人员追踪,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要建立村(社区)信息报送制度,每天按时按要求报送疫情信息,出现疫情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同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实施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加强村(社区)之间信息沟通,实现村(社区)之间人口流动的全方位监控;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教育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沟通,实时掌握疫情状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张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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