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局: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治疗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20-01-24 14:09

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迅速成立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区分局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两个确保”的工作部署和深圳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做好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市医保局建立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救治医疗机构、深圳药品采购平台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加强春节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疫情防控保障政策平稳有序、执行到位。

市医保局将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对于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预拨医保周转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与收治定点医院的结算工作;将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相关结算指标;做好医疗救助,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

市医保局切实做好紧缺药品耗材保障,制定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及时获取我市疫情防治相关信息,督导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合理调整供应仓储、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的配送工作,加强向省医疗保障局的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系,根据需要请求紧缺药品耗材供应支持。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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