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法护“柔”情:2016三部新法为女性撑腰
2016-03-08 20:17

8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每到这一天,全国两会上的女代表委员都会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不过也有更多舆论关注她们对妇女权益、妇女工作等事业的提案、建议。

其实,许多好主意早就被全国人大吸收在那些为女同胞"撑腰"的新修法律中。仅2016年,就有三部!真可谓“刚”法护“柔”情。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中央厨房)为您找出这3道“护身符”。

新教育法:女孩上学要平等

新教育法女孩_副本

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我国不少地区还存在着"生男孩送学校、生女孩留家里"的不平等现象。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这在每一个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方面也是一样的,不容区别对待。

今年起实施的新教育法再次强调了每一位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其中要求学校、行政部门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反家暴法:遭遇家暴别害怕

反家暴法

以往,家庭暴力往往因“家丑不能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而被社会忽视。去年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让那些深受家暴摧残的妇女同胞有了护身符。这些护身符的"发放单位"还不止一个,遇到家暴,女同胞可以名正言顺地找"娘家人"求助了。

找政府!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要有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这个机构主要做什么?主要是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找妇联!除了政府部门这样的权威机构,像妇联这样的群团组织,也是广大女同胞遭遇家暴时的庇护所。反家暴法要求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不仅如此,妇联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不能不管不顾。

找公安!有时候,面对顽固不化的家暴分子,不依法来点重拳,起不到震慑作用。如果遭遇家暴的女同胞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而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可以代为申请。

除此之外,居委会、村委会、残联、司法机关……都与女同胞坚定地站在一起反对家暴,遇到问题,找他们!

值得一提的是,反家暴法还专门提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正怀着宝宝,或者孩子还未断奶,法律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新计生法:再生一个过家家

新计生法

二孩时代全面到来——新计生法的审议通过宣告我国人口政策的重大转变。这也牵动了中国千万妇女同胞的心。新计生法除了将原有条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以外,还有哪些配套要求涉及妇女同胞呢?

第一,实际差别。增加第四款,如果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自主节育。将第二十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福利待遇。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当然,只靠一部新计生法维护妇女在生儿育女方面的权益还远远不够,同时期待其他配套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也期待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更多的代表委员多替女同胞发声、多为中国妇女发展事业建言献策。

来源 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编辑 颜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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