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坪山区石井派出所接到了一起令民警啼笑皆非的报案,某小区管理处报案称:小区楼下有两位业主在遛狗过程中,因“狗咬狗”引发了两位主人大打出手。派出所接报案赶往现场后,控制住当事人李某与张某,并将两人带回了派出所。
原来,李某在小区楼下溜泰迪犬,碰见邻居张某也在溜自家金毛犬,李某的泰迪朝张某的金毛狂吠,随后金毛冲到泰迪面前一口咬住泰迪,两位主人气愤之下引发肢体冲突。到派出所后两位狗主人伤势并无大碍,人也逐渐冷静下来,希望针对“狗咬狗”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能够调解解决。坪山区司法局驻石井派出所调解员曾聪文在了解情况后采取了“面对面”的方式安排此次调解。
李某表示,希望由张某承担泰迪治疗的所有费用,张某则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此案件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自己只愿意承担三成的责任。双方对此争执不下,调解员经过了解发现,双方都未办理养犬登记,事发时也都未牵狗绳遛狗,对此双方都有过错。调解员首先向张某解释:张某的金毛咬伤了李某泰迪,属于侵权行为,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犬只进行户外活动应由束犬链牵引,携带养犬证,对于此规定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遵守。最后经过不断沟通,双方都表示对《侵权责任法》有所认知,两人愿意各承担一半责任,张某当场支付1300元人民币泰迪犬治疗费用。
现在深圳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犬的现象时有发生,由宠物引发的侵权责任、人身损害的案件数量也不断攀升。坪山司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及时为您的爱犬办理“身份证”。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