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弄丢货意难平竟偷他人同款补损失 警方“秒破”案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胡兴旺 魏巍
2020-01-03 16:00
摘要

为了自己“止损”,大庭广众之下顺手牵走别人的货物?

为了自己“止损”,大庭广众之下顺手牵走别人的货物?此窃贼看似损失补上了,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日前,罗湖警方“秒破”一起盗窃案。让人唏嘘不已的是,被害人是快递员,实施偷窃的也是快递员;被偷的是需要递送客户的鲜花,而盗贼的作案起因竟然是当天自己需要递送的鲜花丢失了,路见别人车上的鲜花就拿来给自己“补上”。

去年12月24日下午2点多,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一名快递员的货物在金光华广场附近失窃。据被害人讲,被人从电单车上盗走的是一束花店送给客户的鲜花,这束包含66朵粉色玫瑰的“99戴安娜”价格为400多元。

根据这名快递员的描述,办案人员很快通过视频监控找到失窃过程的记录。在当天下午1点半前后,一名头戴黄色头盔的快递员将电单车停在被害人车辆约两米远处,下车后径直走到被害人车前,没有半点犹豫地拿起鲜花放到自己车上,然后大模大样地调头骑车走了。

民警立即拿着这段影像到案发地走访,从附近人员那很快得到答案——盗走鲜花的人正是经常在附近接单的快递员。进而,警方锁定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27岁广东籍男子黄某良。黄某良在深圳一直以某平台注册快递员的身份生活,其于2019年7月曾因盗窃被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证据确凿、身份锁定,民警通过电话联系黄某良,要求他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下午4时许,黄某良到案,其对偷窃他人鲜花的事实供认不讳。为什么要偷别人的鲜花?黄某良称,当天上午他在送货途经万象城附近时,需要送给客户的鲜花丢了,按理说丢失客人货物需要全额赔偿,他觉得不甘心。下午1点半他经过金光华路段,刚好看见其他快递员车上放着差不多同款的鲜花,就顺手牵羊拿来,送到笋岗片区自己客户手中。

由于黄某良盗窃他人财物事实确凿、案值不够入刑,罗湖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胡兴旺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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