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致4死,出示贫困证能不能轻判?| 读特普法

读特新闻记者 韩湘
08-2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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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肇事者真的有贫困户证明,能减轻民事赔偿吗?如果减轻了民事赔偿责任,是否会相应加重刑事处罚?

8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2025年2月,王某驾驶轿车致4死2伤开庭审理时,王某竟拿出贫困户证明请求减轻处罚,该事件引起网友热议然而,据官方8月18日通报,此证明并非“贫困户证明”,而是违规开具的无效证明。此案件中涉及的证明,非真实的贫困户证明,但仍有网友担心如果肇事者真的有贫困户证明,减轻民事赔偿吗?如果减轻了民事赔偿责任,是否会相应加重刑事处罚?针对相关问题,《读特普法》采访了卓建律师事务所的孙明婵律师。

事件回顾

2025年2月11日13时53分,河南临颍县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王某驾驶蓝色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驶入道路左侧,与正常行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责任认定书,经鉴定,事发时王某车速高达133-134公里/小时,远超城市道路限速(70公里/小时)。警方认定,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超速且违规超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庭上,对方拿着他们村上以及乡镇开具的贫困证明,他的代理律师竟然说肇事司机是贫困家庭,希望从轻处理。”轿车的驾驶员、死者程某的母亲称,“事故发生后,一直是对方保险公司在和我们家属处理此事总共赔偿了320万但肇事司机却始终称自己没钱。”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经查,王某为临颍县瓦店镇十里村人,在开庭前夕,王某母亲主动联系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要求为王某开具在村里生活期间表现良好的证明。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碍于情面,开具了证明一份,该证明并非贫困证明,仅表述了王某一贯表现及其“家庭经济一般,事故发生后为赔偿受害人已倾尽全力,现家庭经济困难”,并非网络传播的“贫困户”证明。

若肇事者真的有贫困证明,法院会减轻赔偿吗?若减轻刑事责任会加重吗?

针对此问题,孙明婵律师表示,如果有贫困户证明,法院不会因此减轻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额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计算的,贫困并非不赔或少赔的法定理由。

即便有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民事责任减轻的,刑事责任也不会因此加重。因为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因此,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与民事赔偿是否减轻无关。

肇事司机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孙明婵律师表示,本案中,肇事司机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现有的新闻报道,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因此,刑事责任上王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造成4死2伤的严重后果,王某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中“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王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程母称,肇事司机并未自行赔偿受害人,赔偿金皆由保险公司承担。王某称自己没钱,法律如何追责?

孙明婵律师分析表示,“没钱”不影响王某刑事责任的量刑;民事赔偿责任上,保险赔偿不足部分仍需王某承担,即使当前无财产,债务终身存在,未来有财产时法院可恢复执行。

肇事司机若转移财产以逃避赔偿责任,会加重民事或刑事责任吗?

孙明婵律师指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查王某是否存在“转移财产”情况。若刑事庭审中,受害方举证证明王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则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认为王某主观上无悔罪,可以从重处罚;而民事案件审理中,确实有证据证明王某转移财产,还会引发新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受害者或家属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款,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期说法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孙明婵律师

编辑 沈静愉 审读 张蕾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万晖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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