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1月1日起实施
读特记者 李舒瑜 文/图
2019-12-31 19:47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科普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2019年12月3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科协联合举行条例实施启动仪式, 宣传《条例》内容,推动《条例》更好实施。

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原部长徐冠华出席启动仪式,并作主题“中国科技发展的回顾和建议”主题讲座。市领导骆文智、林洁、蒋宇扬、王立新、王璞出席启动仪式。

作为创新之新,深圳为推动科普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共有科普教育基地152家,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成人公民的比例接近19%,位居全国前列,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实施,将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软实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建设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条例》树立了“大科普”的理念,并在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科普基地管理体系、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建立科普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制度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

骆文智指出,科普是深圳创新的筑基工程,没有科普的滋润涵养,深圳不可能成为水草丰茂的创新沃土,《条例》从法治层面为现阶段我市科普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环境,要围绕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建立多主体的科普服务协同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科普服务,提升精准科普服务的能力,增强公众参与科普的获得感。 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强化对《条例》实施的监督,及时掌握和研判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决不能让条例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依法推进《条例》有效实施。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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