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罗湖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以执行办案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打击“拒执罪”、攻克强制腾退案件为突破,以公安协助找人、边检信息共享为助力,以执行宣传为阵地,不断优化外部环境、完善内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整体提升,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围绕执行办案工作核心,全面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
2016年至2019年9月,罗湖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4345件(其中2019年为25699件),共办结执行案件66634件(其中2019年为19506件)。2016至2018年,三年平均结案率为96.88%,执行到位金额共计66.73亿元,三年平均有财产案件期限内执结率为94.75%,三年平均终本案件合格率为97.87%,赴京访案件办结率为100%,以坚实的执行保障、规范的执行机制建设以及良好的质效指标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其中,2018年罗湖法院以99.66%的“终本合格率”获得了省级法院的高度赞扬,截至2019年,罗湖法院持续加强监管,以“零”终本不合格案件在全省法院“终本合格率”指标中一直保持靠前。此外,罗湖法院“结案平均用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信访办结率”等多项指标均长期排名全市前列,“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显著。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罗湖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罗湖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并组织签署了《关于支持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罗湖区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合作备忘录》等专项文件,协调党委连续多年将各职能部门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年底综治考核,扎实推进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向基层延伸。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罗湖区人大常委会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审议,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参与重大案件执行,通过全方位的人大监督,大力提升执行程序公信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近年来,党委、人大共组织召开执行联席会议4场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汇报9次,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8场次34人次,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罗湖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坚持党委领导多部门联动,联合打击“拒执罪”
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对老赖行为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制裁措施,为了用好用足这一“利剑”,罗湖法院以“租期届满后拒不腾退房屋”这一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在罗湖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与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联合发布《深圳市罗湖区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建立罗湖区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2017年当年共移送“拒执罪”案件26宗,占全市移送“拒执罪”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2017至2019年期间罗湖法院“拒执罪”移送及判决数量均排名全市前三。
开展强制腾退行动,执行工作机制具有“罗湖特色”
强制腾退类案件阻碍多、风险高、难度大,致使许多案件长期无法执结,逐步变成了“骨头案”、“钉子案”,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质效。为切实解决这一执行难题,罗湖法院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吃透法律精神,明确在人员配置、后勤保障、行动流程、细节规范、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逐步建立起流程化、模式化的搬迁行动规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期间,罗湖法院共对各类住房、土地、商铺采取强制腾退行动40余起,清退涉案土地、房产面积约20.74万平方米,重大行动中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或人员伤亡事件,顺利执结了六星汽车园土地交付、华仲地块棚改清场以及罗湖边防检查站房屋腾退等众多典型案件。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营造公平诚信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更新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初步形成了具有“罗湖特色”的重大案件化解机制。
加强与公安密切配合,合力构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常态机制
探索与罗湖公安分局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常态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帮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在2017年6月份的“暴风行动”和2018年初的“涉民生”专项行动中,通过公安实时定位抓捕被执行人36名,执行到位金额3200余万,成功化解一批“骨头案”。同时与边检部门建立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信息与出入境信息快速查询和反馈机制,双方不断加强协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期间,为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提高拘留成功率提供了重大便利。
三年来,罗湖法院通过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干警的规范办案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执行质效明显提升。2019年1月在接受“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时,以坚实的执行保障、规范的执行机制建设以及优秀的质效指标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此次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鞭策。据了解,罗湖法院将继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务实高效,勇于创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伟大实践中再创佳绩。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