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作为深圳最早开发城区,在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方面为深圳提供"罗湖模式"、输出"罗湖经验"。从2016年开始,罗湖区连续四年获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区、县)第一名;2017年被列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2018年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合同监管改革;同年,罗湖区成为广东省县级人大工作示范点。
法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罗湖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党的领导、党建工作贯穿到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通过严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以随机抽查方式检验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根据党政、区直、街道细化考核指标内容等方式,直击法治建设工作软肋,有效提高了法治建设成效。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建立以区行政服务大厅、4个专业分厅、10个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和83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支点的"1+4+10+83"服务网络,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探索推动政府法务机制改革,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为破解罗湖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疑难问题,罗湖区开创性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融合公职律师+法律专务+外聘法律顾问,推动政府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
探索基层法治多元化建设,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罗湖区率先设立全国首个律师党群服务中心和全市首个区级律师行业党委,以1个律师党委统领1313个律师党支部、100 家律师事务所和123名律师党员,凝聚全区1329名律师力量,积极探索"党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从2017年开始,罗湖区已经连续两年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排名各区第一名。全国首创"双周发布"机制和"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破解"中国棚改第一难"均荣获广东省2017-2018年度"政府治理创新"类优秀案例;2018年,罗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称号;2019年,罗湖区探索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获全市推广。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