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广泛地招纳人才,深圳市龙岗区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聘用区属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工作经历要求调整(原公告资格条件第6条的综合公立医院任职经历放宽为综合、专科公立医院任职经历均可)
须具备如下任职经历之一:
现聘三级公立医院的院长,或现聘三级公立医院的副院长满3年及以上,或现聘二甲公立医院的院长满3年及以上;
现聘高等医学院校附属直属或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直属或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直属的三级公立医院的医务部门、质控部门、临床科室正职及以上;
现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医政、医管部门副职及以上,或现任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医政、医管部门副职及以上;
现任副省级城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副职及以上,且曾有二甲公立医院副院长及以上任职经历的;
现任地级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副职及以上,且曾有二甲公立医院副院长及以上任职经历的。
二、年龄要求调整(原公告资格条件第9条属于深圳市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年龄要求放宽至50周岁;原公告资格条件第10条属于去编制化管理公立医院在岗人员或深圳市外公立医院的报考人员,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放宽至50周岁)
属于深圳市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要求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属于去编制化管理公立医院在岗人员,或深圳市外公立医院报考人员的,要求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如只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
其他资格条件及聘用事项仍按照原公告执行。
最新详细报名条件请查看:
查阅原公告内容及下载报名表格,请登录龙岗区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201911/t20191125_18887221.htm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