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建立广东首个全覆盖多层次法律援助体系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周丹 文/图
2016-10-11 06:04
摘要

10月1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在仪式上,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开展深入协作,签署了两个《备忘录》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备忘录。

10月10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备忘录。

10月1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在仪式上,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开展深入协作,签署了两个《备忘录》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率先在广东省建立起了首个"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

读特记者实地参观看到,福田法院设立的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设置了法院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机,律师可随时对案件信息进行检索查询。律师工作室还配备了更衣室、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诸多设施,并配备律师袍。同时,福田法院在案件材料接收处还贴心地设置了手机充电站,为来往办事的市民提供了方便。

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揭牌仪式。

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揭牌仪式。

据了解,福田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将与市律师协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论坛及讲座,每年度还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代理词和辩护词评审;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尝试建立律师调解中心,由律协接受法院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福田法院还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签署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备忘录》,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进行了扩大,率先在广东省建立起了首个"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全覆盖"即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均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多层次"即将法律援助分为法律帮助和指派辩护人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提供不同方式的法律援助。据了解,该备忘录实现了三个“首次”,即:首次实现刑事法律援助覆盖每一个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首次区分案件繁简适用不同方式进行法律援助;首次扩大普通程序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

律师工作室。

律师工作室。

福田法院院长陈新哲表示,此次签署两个《备忘录》,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搭建起了公开、透明、规范、畅通的沟通平台,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长效交流机制;同时在全省率先探索全覆盖多层次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以实际行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保障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指出,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是深圳的核心竞争力,两个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强强联合,期望共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巩固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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