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向纵深推进
2019-12-10 07:51

图为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现场。

公平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资源才能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被充分地调动起来。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下称“34号文”),要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是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做出的创新性制度安排,向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34号文”发布三年多,我市又是如何推进落实的呢?

9日,笔者走访设置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完成机制建设,正重点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开展。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全面完成机制建设

目前,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2018年1月,我市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继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市区两级已全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我市于2017年11月、2018年9月、2019年11月召开三次联席会,组织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并相继召开了联席会议。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开展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调整,建立了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审查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考评机制。我市在《深圳市政府立法工作规程》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对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法制审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性要求。同时,我市的法治政府考评已将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作为计分项目列入考评范围。

以增量自查为重点

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我市组织市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审查标准,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自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查市政府文件6份,市政府所属部门文件115份,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文件92份,区政府所属部门文件51份。经过审查,整改完善,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措施遵循市场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9月,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会,邀请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领导作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情况与审查实务》的专题辅导。为提高全体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还将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的326份规范性文件分发给3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交叉会审。

以督查评估为推力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开展

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推动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有效地实施。11月,我市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次联席会议,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组成5个督查组对抽取的单位开展现场督查。督查工作于12月中上旬开展,督查期间已聘请了深圳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等同步参加,并将对督查结果进行第三方评估。通过督查评估,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不足,下一步将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求抓紧进行整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进一步推进工作。

今年,我市还高质量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调研”工作。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简称: 《意见》),在“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部分中提出“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随后,省委印发了《关于围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市公平竞争审查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如何推动《意见》落地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思路和举措。同时,按《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19-2025年)工作任务表》的要求,草拟了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三年工作规划和2020年工作要点,并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次联席会议上由全体成员对工作规划进行了讨论审议,为下一步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明确了工作方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

编辑 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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