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遭抢劫、绑架、拍裸照,幕后黑手竟是现任男友…
深圳晚报
2019-12-02 11:04

见过渣男,你见过碎得掉渣的渣男么?深圳女孩和男朋友闹矛盾后,对方不主动道歉也就罢了,居然安排狐朋狗友闯入家中,上演持刀抢劫,拍裸照、扇耳光、刀架脖子、电线绑脚等戏码,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2019年初,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样一宗抢劫案,受害女孩阿红坐在家中,被几个蒙面男子抢走一部手机、四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还被手机转走11000余元。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韦某、黎某有期徒刑十年,两名未成年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陆某和黎某、韦某嗜好赌博、上网,虽有工作,但那点儿工资根本不够挥霍。有一天,陆某与同居女友阿红闹矛盾,竟找黎某、韦某提议从女友身上搞点钱花花。这两位队友当然同意了,还找来两位未成年人一同行动。

2018年12月12日傍晚,陆某等五人在阿红楼下附近集合,商议分工事宜:陆某告知女友阿红住房地址等相关信息,帮忙打掩护;韦某带着两名未成年人强行闯入家中,胁迫阿红交出财物;黎某在楼下准备出租车,接应他们逃离现场。

当晚,韦某手持一把水果刀,和两名未成年人带着黑色口罩、黑色帽子闯进阿红家中。刚进房门,他们就把阿红摁倒在沙发上,将水果刀架在她脖子上,用吹风筒电线绑住她的脚,还用手扇刮阿红胁迫她交出手机和钱包。作案成功后,他们还将阿红衣服脱去拍摄裸招,并威胁说"如果你敢报警,我就公开裸照"。随后,这三人迅速逃离现场,坐上黎某安排好的出租车直奔东莞逃避追捕。

案发后,陆某装作一无所知,淡定地陪伴失魂落魄的女友前往派出所录口供,期间他乘机把案件追捕情况向同伙通风报信。然而陆某的"努力"还是白费了,民警通过专研楼道监控、现场勘验、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很快发现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并于次日早晨将四名被告人一举抓获,主谋陆某无疑在劫难逃。

经审查,两名未成年人一个14岁,一个15岁,其余三名被告人年龄也不大,最大也才21岁。他们正值青春年华,本应在学校意气风发、汲取文化知识,却因思想偏差误入歧途。

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委托司法社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发现他们的家庭监护和教育存在严重缺失,父母均忙于工作而放任管教;他们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弱,重视哥们义气,容易受不良朋友影响;他们贪图享乐,不愿意承受工作的辛苦。

这两名未成人因心理发育不成熟,缺乏对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他们有些想法让人啼笑皆非:比如他们认为带着口罩帽子不会被人认出来,就能无视监控;拍够被害人三张裸照,对方就不敢报案追究他们的行为;"我觉得我是未成年人,就算犯了法也不用坐牢";"就算被抓了,最多被关几天就会被放出去"。他们却不知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五名被告人经过检察官普法教育之后才知道,抢劫行为原来是如此严重的罪行,并不是可以闹着玩的。他们十分悔恨自己犯下的错误,同时对被害人表达歉意。但是,世界上哪有后悔药吃?他们的年龄已达到八种重罪的入罪标准,他们的错误已经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财产以及身心健康。

2019年7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陆某、黎某、韦某等五人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且依法认定本案为入户抢劫,在加重量刑幅度内建议量刑。开庭时,五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并排而坐,与刚被逮捕时相比,他们长高了,面容也成熟了。旁听席位上,他们的父母一直看着自己的孩子,当庭审结束,孩子被法警带走后,也终于绷不住,捂脸痛哭。近日,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

编辑 康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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