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抢劫后杀人灭口“人间蒸发”;12年后,警方跋涉两千公里终擒命犯。“逃了这么多年,我每天都活在恐惧中,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被抓,但是我没有勇气向警方自首。”,面对即将对其审判的法律正义,潜逃12年的嫌疑人方某奎如释重负。
2007年,23岁的方某奎因没有工作收入,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为了钱,他和几个“兄弟”动起歪脑筋,想通过偷抢、绑架勒索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2007年10月9日凌晨,方某奎伙同“兄弟”方某强、刘某强事先预谋,将被害人绑架至光明楼村社区一荔枝林实施抢劫。期间,因被害人多次呼救,方某奎、方某强、刘某强三人害怕事情败露,于是起了杀人灭口的恶念,利用砖块将被害人杀害。案发后,三人分头潜逃。在警方的全力侦查下,方某强与刘某强很快归案,方某奎却仿佛“人间蒸发”,毫无踪迹。
由于当年侦查技术有限,案件迟迟未能破获,但光明警方一直没有放弃侦查和追逃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1月中旬,光明警方通过走访排查及信息研判,终于得到一条关于方某奎行踪的新线索,并迅速组织新湖派出所精干警力,于11月18日前往云南省金平县开展抓捕行动。在云南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光明警方很快就锁定了方某奎,并确定了其藏匿的位置。11月19日17时许,其被警方成功抓获,并被押解回深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方某奎对其涉嫌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方某奎交代,案件发生之后,为不被警察抓到,他一直假冒他人身份生活,断绝与亲朋好友的一切联系,依靠工地打零工的方式生活。“逃了这么多年,我每天活在恐惧中,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被抓,但是我一直没有勇气向警方投案自首。”方某奎归案后跟民警这样说,同时也终于舒展眉眼。
目前,方某奎(35岁)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