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7日,深圳交警针对变更车道、转弯、路边临时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以及乱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
记者在行动中发现,驾驶员普遍存在一些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行为。“有时候看到后面的车离我比较远,变道的时候就会不打灯,后车离我比较近的时候基本都会打灯。”受罚司机周先生对记者说。此外,记者发现,有些司机先变道后打灯,极易造成后车躲闪不及发生事故。同时,转弯和路边临时停车时使用转向灯的情况要明显少于变更车道。
事实上,取得驾驶证的考试过程中,正确使用转向灯是必考的项目,就已经包含了变更车道、转弯、靠边临时停车时都要提前打转向灯,且时间不少于3秒,否则该项目就会被判操作不合格。在驾驶证考试培训中,为了确保学员能够通过考试,不少教练会要求学员打灯时间不少于5秒。但是,当取得驾驶证的实际驾车过程中,打转向灯却变成了一项可有可无的操作,想起来了就打一下,认为在车距远自己和别人都很安全的情况下打转向灯时多余的。
然而,转向灯的正确使用,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转弯、变更车道、临时靠边停车时,打转向灯是给予其他车辆信号,提醒别人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能够避免其他车辆靠的太近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夜晚行车的时候,变更车道或者转弯不打转向灯是非常危险的,道路行车没有绝对安全的时刻,发生事故通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根据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300元罚款,记1分。交警执法过程中,会将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认定为违法行为。“驾驶员不必太纠结3秒这个时间,量化的时间规定是为了培养驾驶员提前使用转向灯习惯,减少事故的发生。”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项辉介绍,“只要在变道、转弯、靠边停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再观察一下路况,这个过程就已经需要3到5秒的时间,司机不必教条地自己倒数3秒。”
11月6日—7日,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打灯违法1384宗(其中现场执法836宗、电子警察抓拍548宗)、乱变道违法158宗。乱变道主要包括大车变道一次占用多条车道、小车一次直接跨越多条车道变道等情形,处500元罚款。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