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注资分红为由涉嫌诈骗他人千万资财 在逃男子在深落网

读特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赵雅婷 蔡炽颖
2019-10-25 16:07
摘要

10月24日一早,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在逃人员郭某,在深圳一酒店内,被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读特记者从深圳铁路公安处获悉,10月24日一早,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在逃人员郭某,在深圳一酒店内,被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据介绍,郭某是天津人,今年42岁。2017年6月,他在广东省湛江市成立了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聘请了不少业务员。该公司虽然名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但其主要“业务”却并不是为客户提供服务,而是在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让公司业务员在湛江地区以公司营销推广宣传,以及股东、销售经理、销售员主动宣传推销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该公司的“注资分红”和“合伙人”投资业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的公众吸收资金。

据介绍,其时参加投资该公司的“注资分红”业务,该公司承诺投资人可以随意投资,如投资1万元,到3个月时该公司就一次性退还全部本金,从第4个月起每个月可得500元分红(2018年4月后改为每月493.6元分红),这样的分红期限为36个月(每月为一期)。该公司承诺就算在分红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全部本金一定在投资到3个月时一次性还清。

这种看似高收益又无风险的投资模式成功欺骗了许某、陈某、杜某上百名客户。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他们参加投资该公司的“注资分红”业务共计14984091元。最初几个月,郭某确实按承诺还清了本金,兑现了分红,但后来,越来越多的客户参加了投资,郭某公司的其他业务又不足以支撑郭某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分红。于是,在苦苦支撑一段时间后,郭某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拿着剩余的非法吸收的公众资金逃之夭夭。而另一边,客户发现已经没有按月收到分红,于是纷纷找上门来,但发现该公司只剩下不知情的业务员,老板早已不知去向,于是找到湛江市公安局报案。经调查取证,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拿着巨额存款逃跑的郭某,担心自己很快会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隐藏自己的踪迹,他在一个城市不敢呆太久。10月23日,刚到深圳的郭某想着这么久都没有被发现,于是放松了警惕,找了一家豪华酒店住了下来。谁知,24日一早,听到门外有敲门声的郭某,以为自己叫的早餐到了,兴冲冲打开门,就被守在门口的深圳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抓获。原来,24日一早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就已接到郭某抵深的可靠线报。为成功将郭某抓获,接到线报后,深圳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就来到该酒店,在与前台确认郭某身份后,民警上楼伺机将其抓获。巧合的是,正好碰到酒店客房服务送餐的工作人员,于是借着给郭某送餐,成功敲开了郭某的门,将其一举抓获。

见习编辑 许家宜

(作者:读特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赵雅婷 蔡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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