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宝安区福海综合执法队为配合创文工作,持续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日前,福海街道一公司食堂因未采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被开具罚单。
据了解,福海执法人员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排放情况时,发现桥头社区某公司食堂使用蓝色胶框移交餐厨垃圾。《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文规定餐厨垃圾收集移交必须使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执法人员立即对此进行取证,随后约谈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工作人员为贪方便未规范装运餐厨垃圾。
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对该公司未采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的行为,开出500元的罚单。目前罚款已缴纳,该公司表示接下来将严格按照要求处置餐厨垃圾,不再贪图方便“走捷径”。
编辑 康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