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速看(三)
深圳法宣号
2019-10-11 16:48

根据《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机关要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普法责任清单包括本部门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宣传的时间节点、宣传方式与阵地、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等,现将深圳市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

深圳市商务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穿全年,重点围绕“12.4”宪法日开展宪法、外资外贸、对外合作、流通市场、电子商务等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文体旅游市场监管,营造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法治环境;鼓励、支持并指导文艺表演团体创作、演出各类法制文艺作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方法,进一步全局营造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卫健委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特区医疗卫生健康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市民卫生健康法治素养。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普法职责:

宣传退役军人的安置、拥军优抚、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及与应急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监管执法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广大市民群众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和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审计局

普法职责:

贯彻本系统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抓好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落实审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国资委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国资国企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法治培训、考试考核、对外宣传等普法工作;指导市属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履行普法社会责任。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组织、指导、推动全局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专职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和内部培训讲师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和廉洁教育学习平台”的建设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局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统计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承担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制定全市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医疗保障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承担医疗保障相关普法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范,组织、指导、推动全市用人单位、医疗保障服务机构落实医疗保障责任制;充实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加强经办机构(含经办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的商保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用人单位、市民(含参保人)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和价格行为,完善医疗救助管理体系,做好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事业在和谐社会、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推广各地医疗保障普法经验做法,提升深圳医疗保障工作水平。

普法责任清单:

编辑  周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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