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机关要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普法责任清单包括本部门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宣传的时间节点、宣传方式与阵地、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等,现将深圳市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
深圳市公安局
普法职责:
适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局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本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局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探索来深建设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加强流动人口专项法制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公安执法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刑法、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反恐、禁毒、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基层法制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民政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做好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创新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培育市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司法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承担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范,组织、指导、推动全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加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副校长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市各区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财政局
普法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学习宣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税法规、政策、制定以及财经纪律,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规范,协调、指导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预算单位的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国有资产、财政票据和政府罚没物资的依法管理,做好政府资产监管工作;规范市、区两级政府采购活动,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有效监管会计信息质量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服务情况;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普法经验做法,全面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普法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人社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方案并指导实施;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就业优先,面向大学生、来深建设者等群体,宣传我市促进就业、职业培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突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面向参保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群体,宣传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和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制度的宣传。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注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开展普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通过开展各类与实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和宣传城市规划、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围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用好新媒体、报纸专栏等平台对普法工作动态和重点普法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打造基层普法宣传新阵地。积极将立法实践活动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作用。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普法职责: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2、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3、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4、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5、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积极推进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7、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8、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环保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9、研究制定环保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0、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保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环保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1、深入开展生态环保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大生态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12、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广告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普法职责:
组织开展本市住房和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根据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按年度开展住建领域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媒体宣传、普法讲座、宣贯活动等方式,开展全系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超限运输治理、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依法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组织交通运输单位在道路、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相关场站法治公益广告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推进法治知识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
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水务局
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与水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普法责任清单: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