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保持关键在“心”到
刘洪波
2019-10-10 07:56

“小康”不能落下一个人,残疾人基本的出行方便应包括在“全面小康”之中。可以说,无障碍设施,是社会的一种人道设施,人权设施。

“无障碍设施”,当这几个字出现的时候,已经很少有人不知道它是指什么,即使你不知道它究竟有多少个种类,建设管理上有什么规范,但至少对它不是茫然无知。

但如果这几个字不出现,“无障碍设施”是否还会在你的词汇表里,你是否能够主动想起它来,这是另一回事。即使看到地上有一条盲道、一条无障碍坡道,是否能够让它起到让残疾人无障碍通过的作用,这又是一回事。

《中国青年报》最近刊发长篇报道,关注健全人“不以为意”的无障碍设施,披露了许多令人不安的状况。过去7年,自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后,国内已出台了47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1702个地市、县系统都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但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的百城调研数据显示,国内无障碍设施整体普及率仅为40.6%,还存在部分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维护不到位、设计存在问题等情况。

毫无疑问,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健全人都构成了人群的主体,也掌握着社会注意力分配和资源分配的权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主要都是健全人所为。是否建设、建设多少、以多大的热情去建设无障碍设施,体现的就是健全人的文明水准。

现在,人们都接受无障碍设施的存在,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令人欣慰。但无障碍设施还没有成为市政建设和设施建设的必有配置,又显示出社会文明意识的某种缺憾。更进一步地,如果无障碍设施已经建设,但未能真正投入使用,或投入使用而又漫不经心地加以损坏,损坏之后也没有人来追责和修复,就更是文明身上的疮疤。

换到残疾人角度来看,有没有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可用性如何,既是一个出行方便性的问题,也是一个意志自由、行为自由能否实现的问题。坡坡坎坎不仅对残疾人形成身体的约束,同时也成为心灵的约束、意志的约束。当一个残疾人无法确信出门就能自力完成行程时,他必须考虑是否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当他基于“现实”而放弃出门时,也意味着他有许多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心愿却无法实现。

根据中国残联提供的数据,当前国内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等于几乎每100名中国人里就有6名是残疾人。如此巨大的数字,使获得无障碍设施既是一项个体的权利,也是一项必须予以保障的社会基础建设。一个人的事是小事,8500万人的事,无论如何也不再是小事。巨大的群体规模,庞大的绝对数,不能用“只是少数人”一语带过。“小康”不能落下一个人,残疾人基本的出行方便应包括在“全面小康”之中。可以说,无障碍设施,是社会的一种人道设施,人权设施。

还应考虑到每个人都必然是阶段性的非健全人。人有病时,有老弱不堪之时,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成为阶段性的残障人士,会在人生的一定时期需要无障碍设施。因此,使无障碍设施普遍建设并保持功能,也是一个惠及全民的大事。“尽心”才会“尽力”。今天,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保持,关键在“心”是否到了,而不在财力是否允许。

编辑 赵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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