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敢为人先 | 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圳特区报
2019-09-24 08:29
摘要

这是深圳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冲锋“号角”

1997年,深圳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它是全国首创的由地方政府进行的全面的、系统的改革。

1998年8月25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政府各部门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前期调研、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全部工作。改革后,政府部门原有的审批事项由737项减为310项,原有的核准事项由371项减为321项,深圳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原有的上千项审批与核准事项被“砍”去了近43%,其中审批事项的减幅更是高达57.8%。深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速度之快改革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开创了中国内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先河。

你能想象得出10多年前,深圳很多可以由市场说了算、单位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却要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去审批后才能执行吗?没错,像调整文体演出票价、报纸增加一个版的广告、企业裁减员工、宾馆多设一个餐厅,等等,都要由政府审批,早年的深圳身上确实留有这样的历史印迹。审批的繁冗,成为当时政府办事难、效率低的“症结”,社会投诉和群众意见的“焦点”,也是经济发展的“瓶颈”。

1997年初,深圳市体改办向深圳市领导呈送了题为《以清理和重定审批项目为重点,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重大突破的建议》,道出了行政审批制度的种种弊端,以及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面对建议,当时的深圳市委市政府回应:改。紧接着,深圳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体改办具体负责,从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委党校、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等单位抽调精兵强将,专职开展此项改革工作。

怎么改,从何做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作为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首先是解放思想。当时,大多数人对改革存在矛盾心理,一方面希望大刀阔斧改革;另一方面又担心改不好要承担责任、承受太大的压力,更担心改革半途而废,认为与其“图未就之功”,不如“保已成之业”。因此,改革工作首先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改变观念为先导,要利用媒体进行广泛的舆论宣传,给改革“造势”。

参与这项改革工作的全体成员写出了《改革审批制度,实现转变政府职能的新突破》一文,详细分析了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思路和设想。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们认为,要选择深圳市内最有影响力最具权威性的报纸刊发该篇文章。他们把这个意向转达给《深圳特区报》后,得到报社领导的大力支持,最终决定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全文刊载。改革“宣言”首现《深圳特区报》。

1998年2月,深圳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并下发到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还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做了具体部署。在这一过程中,许多部门纷纷要求保留原有的审批权,理由是“不审批‘管’不住啊”。其次,深圳要求减掉一些审批权,但国家和广东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没有改,作为地方政府是否有权不执行?依据什么?对此,改革领导小组的回答是:审批制度改革绝不是不要审批,而是要规范审批、严格审批。对确实需要审批的,尤其是对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和利用、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项目,以及涉及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特种行业与项目,不仅要审批,而且要从紧、从严审批。依法行政是这场改革的唯一标准。

为了依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们在5个月的时间里,翻阅了许多法律法规。同时,他们还翻阅了42个部门和单位提供的2360多份文件。之后,他们又多次与各部门协调。终于,一本厚厚的《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问世了。在保留的每项审批项目下,都注明了法律法规依据。

1998年2月,《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实施。2月11日,《深圳特区报》在头版发布消息,全文刊登了这个方案,并配发评论员文章《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政务新闻。这是深圳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冲锋“号角”。吃“改革饭”长大的深圳又一次要率先行动,做一件国内大部分地方还只能说说而已的事情。企业是这一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审批事项大大减少,审批手续大大简化,审批时间大大缩短。这样的结果,让各家企业乐开了花。

深圳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启了中国内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先河,为全国其他省区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据《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口述者:王慧农,时任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宏观体制处处长 整理者:王斌,栏目整理:王玥)

编辑 陈冬云


(作者: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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