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租代售” 深圳产业用房租赁新政10月1日施行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9-19 19:40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房成本,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快上涨,深圳9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若干措施》从加大供应力度、加强行业监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降成本、拓空间、优环境、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保障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但2018年以来,部分产业用房租金上涨较快、“二房东”市场乱象突出等问题直接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出台专门政策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快上涨”,为此,我市制定了《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通过科学、规范、有序的监管,依法依规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若干措施》于5月27日至6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76条。经认真讨论和论证,充分吸收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对《若干措施》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18日,《若干措施》正式印发。

《若干措施》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加强规划统筹,加大供应力度。2016年以来,深圳市开展了“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全力解决深圳产业空间挖潜不够、利用效率不够高的问题。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产业空间的规划统筹,推动产业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持续推进产业空间提质增效、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供给力度,实现产业用房供需平衡,确保符合深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与产业规划的好项目有空间可落。

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租赁行为。为有效解决产业用房市场随意涨租,行业无序发展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推行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租赁公示制度、加强行业主体备案等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同时,对当前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上存在的代收代缴水电费牟利、虚增公摊面积、收取高额物业服务费、随意转租分租等增加承租人用房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措施,并从行业诚信监管、负面清单、多部门协同监管等多个角度,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

加强产业监管,确保合理使用。为进一步压缩部分房地产中介、个人等“二房东”通过产业用房转租分租牟利的空间,《若干措施》明确要针对产业用房所属类型、空间位置、运营主体及产业导向等,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强产业用房准入监管,优化国有及集体产业用房出租方式,推进产业用房得以合理使用。

加强租金指导,稳定租赁价格。为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快上涨,《若干措施》提出了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发布制度,通过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提高租金透明度,引导租赁双方合理约定租金,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透明。产业用房供需信息不对称极大地推高了市场租金,也滋生了市场乱象,为此,《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信息平台,使其成为规范行业及市场行为、推进信息透明、加强租赁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抓手。

加大市场整顿,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租赁市场整顿是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若干措施》明确开展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租人违规转让或以“以租代售”等各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将推动落实《若干措施》,围绕加大用房供应、主动做好服务、分类分级监管、推动行业规范,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产业用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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