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一连两日在香港各区展开一连串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包括“曙光行动”以及联同警务处执行的“风沙行动”。行动中共拘捕11名非法劳工和两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以及25名逾期居留人士和两名协助及教唆他人逾期居留的人士。
发言人说,于3月2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两个目标地点,包括办公室及住宅单位,共拘捕两名非法劳工及1名涉案雇主。被捕的非法劳工为2名女子,年龄为43及55岁,当中1名女子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1名男子,年龄为59岁。
于3月2日进行的“风沙行动”中,执法人员于上水新运路及落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一带共拘捕8名涉嫌非法从事水货活动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旅客,分别为6男2女,年龄介乎32至49岁。该批怀疑用作水货用途的货物包括奶粉、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及手提电话等。
发言人指出,由2012年9月至今,入境处采取了多次“风沙行动”,并拘捕了2724名涉嫌从事水货活动的内地人及17名香港居民。其中227名内地人被控违反逗留条件,其余2497人已被遣返内地。227名被检控人士当中,217人被判监禁4星期至3个月不等,10人被撤销控罪。
于3月3日进行的“曙光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6个目标地点,包括餐厅及住宅单位,行动中共拘捕29人。当中,在油麻地区拘捕了1名女性非法劳工,年龄为48岁,她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1名男子,年龄为61岁。同时,在深水埗区的目标住宅单位内,共拘捕了25名逾期居留人士,分别为12男13女,年龄介乎27至53岁。而2名协助及教唆他人逾期居留人士,则为2名男子,年龄为23及39岁。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判刑作基准。
编辑 钟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