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出台
读特记者 李怡天
2019-09-12 20:53

深圳在“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上再创新举。9月12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获悉,《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容缺办理”打破了传统审批模式,将有效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深化深圳“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

什么是“容缺办理”?

“容缺办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应提交的材料中,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

“容缺办理”分容缺收件和容缺受理两部分。如果申请人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其书面承诺在办理部门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或补正的,审批部门先予受理,这是容缺受理。如果申请人欠缺的申请材料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又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窗口先予收件,这是容缺收件。

两大创新模式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

深圳在全国创新性推出的容缺收件模式,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免去申请人“带着材料来回跑”的麻烦,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同时,对有申报期限的业务,相当于延长20天申报期。另外,对于适用容缺办理的事项及适用容缺的材料,创新地在权责清单标示并动态发布。这两大创新,为群众开辟了一条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避免因信息传达不准确、口径不统一而造成企业、群众“来回跑”。

改革措施衔接节省办事时间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如果缺少部分材料,需要补齐材料后才可以启动办理登记,还需提供大量纸质材料,会延误几天乃至几周时间,无法及时办理结果证照,影响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政策落地后,引入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查询申请人信用,及时筛选出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让企业和群众先办理登记并启动审批流程,再按规定时限补齐所需的材料,同时引入邮政快递补齐补正材料和审批结果送达,使得企业和群众可以及时取得结果,有效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另外,对已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实行纸质材料免提交,大幅减少材料提交。

【读特新闻+】

1.容缺收件

适用范围

原则上,纳入本市权责清单并进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适用容缺收件。

审批时间

容缺收件后视为业务已登记但不进入审批流程,不计算审批时间。

补齐补正承诺时限:最长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有申报期限的业务,相当于延长20天申报期。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

2.容缺受理

适用范围

主要材料具备的事项,原则上均适用容缺受理。

审批时间

容缺受理后业务进入审批流程,并开始计时,在收到申请人补齐补正的材料后正式出证。

补齐补正承诺时限:承诺时间须比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间少2个工作日以上,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注意:逾期未能补齐补正材料或在承诺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业务办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取回已提交的材料,逾期未取的,材料保管单位有权销毁材料。

3.区分主审要件和非主审要件

主要材料(主审要件)

定义:审批业务开展必须依凭的,直接影响审批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审批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

次要材料(非主审要件)

定义: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主要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对提交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视为次要材料;对备案类和审批通过率高的审批类前置批复材料,能提供受理回执或收件回执的,可视为次要材料。

注意:针对已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实行纸质材料免提交。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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