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一男子因觉得一家会所“招待不周”竟报警泄愤,寻求心理平衡。最终,光明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天1时47分,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接到居民刘先生报警称:在新湖街道楼村新村一会所有卖淫嫖娼活动。接到报警后,新湖所民警立即赶到该会所进行核查,并未发现该会所存在报警人所说的涉黄情况。民警随即联系刘先生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询问调查。在派出所,眼看着事情越闹越大,刘先生不禁慌张起来,当场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
原来,刘先生报警前刚从该会所消费完,回想起自己在会所干等了一小时才洗上脚觉得会所“招待不周”,为寻求心理平衡,便报警谎称该会所有涉黄违法行为。
目前,嫌疑人刘某(男,35岁)因一己私欲无故占用警力资源,同时给会所造成不良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光明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