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拟鼓励国企通过整体或拆分业务板块上市
读特记者 何泳
2019-08-23 10:52

读特记者从深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了解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鼓励企业通过整体或拆分业务板块上市、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壮大企业资本实力。

为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不断提高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新时期财务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市国资委制订指导意见,出聚焦市属国企资金保障发展新动力,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不断吸收各类社会资金充实和补充实体企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

积极探索银企新型战略合作模式,推动企业开展产业基金、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丰富资金来源。

支持市属国企与小额贷款公司、创投机构、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等开展合作,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

扩大与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鼓励企业通过整体或拆分业务板块上市、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壮大企业资本实力。

充分利用债券市场,加强利率研判,创新债券发行品种,积极开展以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业务,增强企业资产流动性。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结构性贷款、排放权质押贷款、跨境结算等绿色金融领域产品创新,探索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双向互动,促进深圳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提前组织研究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做好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为争取更大的发债额度打好基础,同时确保债券发行后能够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有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助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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