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降电价不执行?深圳专项整治“转供电”私吞红利

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2019-08-22 19:19
摘要

8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前海供电公司,在全市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8.22”统一执法行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邝兵局长、李平副巡视员全程指挥。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降费减负惠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8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前海供电公司,在全市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8.22”统一执法行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邝兵局长、李平副巡视员全程指挥。

本次全市统一执法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市发改委、市供电部门配合,组织市、区、所执法力量“三级联动”,重点整治至今还没有传导自2018年4月份以来政府降电价红利、2018年11月起还没有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和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基站等领域的转供电主体,通过实地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对查实没有整改和退费的转供电主体,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本次行动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为重点,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局和10个辖区局按照统一部署,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市供电局、前海供电公司出动70人次参加联合行动,检查转供电主体帐户单位173家,涉及终端用户数20095户。其中173家转供电主体中已经完成退费的转供电主体17家,退回终端用户95.59万元。没有完成退费和整改的转供电主体有139家,市场监管局已经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30日内整改到位。

统一执法行动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类违规收费行为:

1. 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一系列电价降价政策文件,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没有传导自2018年4月份以来政府降电价红利;

2. 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2018年11月始还没有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在转供电环节有加收电价及电费的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在8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全面排查任务,并给转供电主体一个月的整改期,对不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的转供电主体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处罚;同时以此次统一行动为契机,加强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震慑和教育转供电主体,推进整改退费工作的快速落实,切实减轻终端用户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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