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
读特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19-08-15 22:03

记者8月15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强调,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规或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置。

据了解,“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意见》提出了此次监管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实现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2021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意见》明确了11项重点任务,包括统一建设省级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规范抽查检查流程,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做好监管方式之间的衔接,做好与风险防控、信用监管的衔接,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高效的部门联合监管体系,构建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意见》强调,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相对随意的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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