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事故第17人被批捕 全国通缉龙仁福王明辉林希孝

记者 谢馥蔓 解树森
2016-01-15 22:29
摘要

对此,深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敦促龙仁福等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在逃犯罪嫌疑人在2016年2月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公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绿威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 为江西新干县人大代表

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江西省新干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江西省新干县人大代表、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如批准逮捕。
 
目前“12·20”光明受纳场重大滑坡事故系列案件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17人。包括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人。有关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全国通缉3人,2月1日前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同日,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全国通缉在逃的光明新区滑坡事故犯罪嫌疑人龙仁福、王明辉、林希孝。举报电话:深圳市公安局0755-110、光明公安分局0755-84468777。

1月15日,对此,深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敦促龙仁福等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在逃犯罪嫌疑人在2016年2月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公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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