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深圳的成绩就一个字:好!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19-08-07 21:01

8月5日,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首次公布广东省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结果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中,深圳等16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好”;4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分别是茂名、揭阳、云浮、河源;湛江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

60个省直部门等单位中,51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其余9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其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列省直部门等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前5名。9个综合评价等次为“中”的单位分别是:团省委、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省总工会、省港澳办、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广东分公司、省残联、省农信联社、广东证监局。

考核内容围绕组织、产业、生态、文化、人才五大振兴要求,重点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情况。2018年度地市的考核主要为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产业振兴、组织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脱贫攻坚、保障机制等8个方面,共29项指标;省直部门等单位的考核主要为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推动、日常监管等4个方面,共9项指标;考核采取评分制,综合评价结果分为好、中、一般三个等次。

据悉,考核结果将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政策试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问题提醒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指出什么问题;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取消评“好”资格;情节严重的,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已被评为“好”单位的,予以撤销。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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